佛山市積分入戶申請條件
佛山市積分入戶申請門檻
申請條件
佛山新市民申請積分入戶,僅需
1、在本市已辦理居住證滿半年(含半年)以上,且在居住證有效期內;
2、積分累計達到30分;積分要達到30分,只需初中學歷(40分),或者居住證累計年限滿6年。更多積分指標,詳見新市民積分入戶加分指標。
3、提出申請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市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tài);
4、在法定工作年齡內。達到積分入戶申請門檻,即可在其產(chǎn)權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業(yè)地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申請時間
與積分入學不同,積分入戶全年均可申請。
申請通過
區(qū)積分辦在受理新市民的積分入戶申請后,下一季度公布積分匯總排名。符合條件的在公示期結束后,區(qū)積分辦通過居(村)新市民積分窗口向無異議的入圍者派發(fā)入戶卡。
辦理入戶
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自入戶卡簽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憑入戶卡及其他相關資料到公安戶籍部門辦理入戶相關手續(xù)。